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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宇集团: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3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1 年设立第一届监事会,2014 年 2 月换届产生第二届监事会,2017 年 5 月换
届产生第三届监事会。目前设监事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产生。
   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人员                   职务                      备注
             池文茂              监事会主席                 内部监事

             文红                   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张卫东                 监事                    外部监事



   现将 2018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报告>及<2017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提供借款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
      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2018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
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出席了公司各次行政办公
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
程序。
   (三)2018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
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监事会主席积极参加公司的行政办公会,并对上会议题进行调研和提出建议。参与了
公司绝大部分重点研发项目的调研和方案评审工作。

二、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
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
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
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
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
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设想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
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2、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3、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及中介机构的
审计工作,跟踪审核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
一步提高。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