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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宇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5-16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7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

事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列席 4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告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召开通知时限,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董事会选举石华

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石华山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1
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

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乐君波、陈佳林、李振华           乐君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谢   泓、乐君波、马春寿          谢   泓

    提名委员会             陈佳林、谢    泓、石华山         陈佳林

    战略委员会             石华山、马春寿、谢    泓         石华山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

任石华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石华山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

任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石胜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马春寿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

任石胜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石胜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6 日
                                   3
附件:

                             简历

    石胜美,男,1983 年 9 月 27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2006 年至 2009 年就职于富泰京

精密电子(北京)有限公司,任产品开发工程师;2012 年至今,先后担任

公司研发工程师、知识产权工程师、研发项目组长、知识产权部经理;2019

年 7 月起,任汉宇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石胜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石胜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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