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列席
4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将其暂时闲置
的房屋出租给关联方深圳博汇之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其中厂房租赁面积为 16,694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
7,709,345 元(含税);办公室租赁面积为 2,846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 2,390,640
元(含税,含设备租赁费用);宿舍租赁总费用为 720,000 元(含税)。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石华山先生、马春寿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