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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宇集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2021-03-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汉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宇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汉宇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9.30 元,募集资金
总额 65,6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651.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59,969.00 万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新增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瑞华验字
[2014]4811001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结余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甜的电器”)、中金公司分别与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江门融和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海支行(以下简称“融和农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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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行、中信银行江门分行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
资金将用于投资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家用电器排水泵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       18,775                18,775
  2      洗碗机用洗涤循环泵项目                 10,784                10,784
  3      洗碗机底部总成项目                     10,804                10,804
  4      新型家庭水务节水系统项目                3,493                 3,493
  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16,144                16,113
         合计                                   60,000                59,969

      2014 年 12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13,256.83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
资金。

      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撤销原融和
农商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将在融和农商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仅用于“洗碗机底部总成项目”
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并与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及中金公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家
用电器排水泵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已
建设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时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的余
额均为 0.00 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对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市地
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资于
“洗碗机底部总成项目”、“新型家庭水务节水系统项目”未使用完的募投资金
(含利息收入,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投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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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甜的电器变更为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同时,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变更,并授权董事长签订新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洗
碗机用洗涤循环泵项目”建设完成期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洗碗机用洗涤循环泵项目”、 “工业机器
人产业化项目”建设完成期均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洗碗机用洗涤循环泵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
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机器人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转入公司一般户,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洗碗机用洗涤循环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将按计划逐步完
成建设投资。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
闲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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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
为 12 个月以内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只投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公司闲置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
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100 万元的闲置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不超过 4,100 万元)购买一年期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额度
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投资额度期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的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6、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

    7、决策程序: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
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后实施,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认购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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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
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
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
计与监督,并于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和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存款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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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金额             时间区间                存款类型        到期收回金额
                          2019 年 12 月 19 日至
  1       21,600,000.00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21,810,378.08
                          2020 年 3 月 18 日
                          2020 年 3 月 18 日至
  2       22,000,000.00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22,214,273.97
                          2020 年 6 月 16 日
                                                  广州银行“智多宝”
  3       12,450,000.00   2020 年 6 月 16 日起                         按季度提取利息
                                                  存款
                                                  广州银行“智多宝”
  4       10,000,000.00   2020 年 6 月 16 日起                         按季度提取利息
                                                  存款
                                                  广州银行“智多宝”
  5        8,860,000.00   2019 年 4 月 19 日起                         按季度提取利息
                                                  存款
                                                  广州银行“智多宝”
  6       10,000,000.00   2019 年 8 月 22 日起                         按季度提取利息
                                                  存款


      七、履行的必要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100 万元的闲置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4,100 万元)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的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2、监事会审议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100 万元的闲置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4,100 万元)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的期限自董事

                                           6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

处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

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4)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100 万
元的闲置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4,100 万元)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额度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
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对此事项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相关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1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100 万元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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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
                 黄钦             龙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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