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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宇集团:关于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郑立楷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
做出见证,其他会务服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5、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共计 13 名,代表股份 327,092,279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54.24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26,188,9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4.09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0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49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6,228,1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7358%;反对 86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0.264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8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5.0499%;反对 8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74.9415%;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87%。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5,978,6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6595%;反对 1,11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0.34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4088%;反对 1,113,6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59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5,978,6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6595%;反对 1,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0.34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4088%;反对 1,113,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582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87%。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5,978,6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6595%;反对 1,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0.34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4088%;反对 1,113,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582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87%。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5,978,6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6595%;反对 1,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0.34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4088%;反对 1,113,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582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87%。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5,978,6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6595%;反对 1,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0.34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4088%;反对 1,113,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582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87%。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5,978,6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6595%;反对 1,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0.34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4088%;反对 1,113,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582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87%。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5,978,6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6595%;反对 1,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0.34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4088%;反对 1,113,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582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87%。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5,978,6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6595%;反对 1,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0.34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4088%;反对 1,113,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582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87%。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内部控制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6,228,2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7359%;反对 86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0.26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8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5.0585%;反对 8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74.94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1 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6,228,2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7359%;反对 86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0.26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8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5.0585%;反对 8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74.94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