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汉宇集团 股票代码:3004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石华山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水南路**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梁颖光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城市花园**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 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石华山 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石华山本次减少31,721,892股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变动比例 达到5.26%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石华山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7031968********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水南路**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梁颖光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7111971********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城市花园**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石华山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梁颖光女士为夫妻关系。梁颖光 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少股份的原因是偿还股票质押贷款及资金周转。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计划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上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3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02%)。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因减少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22年2 月28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变动股数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 公司总股本 时间 变动方式 (股) (股) 股比例 变动比例 (股) 2014.10.29 -- -- 62,025,000 46.29% -- 134,000,000 资本公积金转 2017.4.24 增股本,股数 96,037,500 155,062,500 46.29% -- 335,000,000 被动增加 2017.4.28-8.31集中竞价增持 2,596,968 157,659,468 47.06% 0.76% 335,000,000 2017.12.14- 集中竞价增持 4,273,350 161,932,818 48.34% 1.28% 335,000,000 2018.2.8 资本公积金转 2018.5.4 增股本,股数 129,546,254 291,479,072 48.34% -- 603,000,000 被动增加 2018.6.5 集中竞价增持 125,000 291,604,072 48.36% 0.02% 603,000,000 通过集中竞 2020.1.21-6.18价、大宗交易 18,116,382 273,487,690 45.35% -3.00% 603,000,000 方式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 2020.9.2-12.29 11,079,001 262,408,689 43.52% -1.84% 603,000,000 交易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 2021.6.11-6.16 954,600 261,454,089 43.36% -0.16% 603,000,000 交易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 2021.6.24-9.10 5,145,100 256,308,989 42.51% -0.85% 603,000,000 交易减持 2021.11.16- 通过集中竞价 8,918,381 247,390,608 41.03% -1.48% 603,000,000 2022.2.28 交易减持 2020年1月21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间,石华山先生共计减持30,149,983股,由于减 持比例达到5%,石华山先生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述期间减 持后,石华山先生直接持股比例变更为43.36%。 2021年6月24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石华山先生共计减持14,063,481股,自上次 7 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2.3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62,025,000 46.29 247,390,608 41.03 份 石华山 其中:无限 0 0 59,401,166 9.85 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62,025,000 46.29 187,989,442 31.1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梁颖光女士通过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 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9,029股,占公司股本的0.65%;其儿子石磊先生通过泰安圣宇企业 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91,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47,390,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3%。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143,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4%。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 定的情形,最近3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 公司股票9,715,981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2021 年 9 月 9 日-9 7.12 797,600 0.13 月 10 日 2021 年 11 月 16 日- 6.37 4,647,000 0.77 11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 石华山 竞价交易 6.56 1,009,400 0.17 12 月 27 日 2022 年 1 月 4 日-1 6.86 223,981 0.04 月7日 2022 年 2 月 10 日-2 6.18 3,038,000 0.50 月 28 日 合计 -- -- 9,715,981 1.61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石华山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字): 梁颖光 签署日期:2022 年3月3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和附表。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汉宇集团股份 有限 上 市 公 司 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称 公司 所在地 清澜路 336 号 股票简称 汉宇集团 股票代码 300403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石华山 义 务 人 注 江门市 务人名称 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 有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变,但持股人 发生 行动人 化 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否为上市 是 否 □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 ( 可 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大宗交易 13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 A 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62,025,000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46.29%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 后 , 信 息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 A 股 披露义务人 拥 有 权 益 的 变动数量: 31,721,892 股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26% 在上市公司 中 拥 有 权 益 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 的股份变动 的 时 间 及 方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14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否 □ 6 个月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 在二级市场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9,715,981 股。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批准 15 (本页无正文,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石华山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字): 梁颖光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3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