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19-04-11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证券代码:300404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 年 4 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6
五、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 7
六、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说明 ................................................. 8
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
明.............................................................................................................. 9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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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释义
博济医药、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指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
股票期权 指
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中层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 指
骨干员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授予日 指
易日
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
有效期 指
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
行权 指 期权的行为,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
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博济医药股票的价格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
行权条件 指
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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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博济医药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博济医药股东是否公
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博济
医药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
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
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
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
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
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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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
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
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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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博济医药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2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
《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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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根据博济医药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4 月 10 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1.60 元。
4、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及数量: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48 名,授予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9.5 万份。具体分配如下:
占激励计划
本次获授的股 占目前公
拟授予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份数 司总股本
期权总数的
(万份) 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共 48 人 269.5 89.98% 2.01%
合计 269.5 89.98% 2.01%
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5、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第一个行权期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第三个行权期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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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
考评结果 A B C D
评分 100-85分 84-75分 74-60分 60分以下
标准系数 100% 9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
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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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博济医药和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独立财务
顾问建议博济医药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前提下,按
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
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报告出具日,博济医药和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
予数量等的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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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博济
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王丹丹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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