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20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3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4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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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广场 A 栋 7 层公司会议
室一。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2.00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3.00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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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
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广场 A 栋 7 楼,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510640(信封
请注明“股东大会”)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持股证
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持
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7:
00 之前发送至公司邮箱 board@gzboji.com。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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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芳群
联系电话:020-35647628
邮箱:board@gzboji.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广场 A 栋 7 楼,博济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0640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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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04”,投票简称为“博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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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姓
名/单位名称)出席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
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1.00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2.00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 √
3.00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
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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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
人股东名称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股东)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东地址
联系电话
如委托他人参加,请填写以下信息: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
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
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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