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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公司章程修正案2015-04-1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对《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有关事

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章程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00
   第六条
              6,800 万元。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00 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600 万股,
  第十九条    股,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
                                         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普通股。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则本章程修正案中第六条、第十九条的修改自动取消。

   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