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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4-30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9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5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召开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至 7 日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4、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公
司二楼会议室
5、出席对象:
(1)出席对象:凡 2015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及参加会议表决,并有权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列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列席对象: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6、股权登记日:2015 年 4 月 29 日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关于调整内部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天津保富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与天津保富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审议《章程修正案》;
1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公司的议案》;
14、审议《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细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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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为准。 传真或信函在 2015 年 5 月 5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5 月 4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2015 年 5 月 5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天津凯
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039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2014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
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07
2、投票简称:凯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
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全部下述议案                                     100.00
 议案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
 议案 3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议案 4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00
 议案 5      《关于调整内部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5.00
 议案 6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公司为天津保富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与天津保富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
 议案 10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00
 议案 11     《章程修正案》                                   11.00
 议案 1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00
 议案 13     《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公司的议案》                   13.00
 议案 14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14.00


注:对总议案 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
次性表决。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
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无法再对本次会议任何议案作出相反的表决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 3 股
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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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
服务专区”注册, 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进行,服
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 在参加其他
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
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投票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
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
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5
联系人:蔡登明   王瑞瑾    彭蒙歌
电话:022-60128018   传真:022-60128001-8049
电子邮件:zhengquan@keyvia.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凯发电气
证券部


附件一: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




                                    6
附件一: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法人股
   股东姓名
                                东营业执照注册
                                      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
                                   是否委托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7
附件二: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凯发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明:
授权范围:


                                                                表      决
                       审    议   事   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三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调整内部董事、监事、高管薪酬
议案五
                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议案七
                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天津保富提供担保的议
议案八
                案》


                                            8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与天津保富关联交
议案九
            易的议案》

议案十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十一    《章程修正案》

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三    《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公司的议案》

议案十四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注:1、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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