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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4-27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7-036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和

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

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一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相关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以增加投资

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投资于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

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银行理财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发行的产品,以及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被评估为低风险、流动性高、投
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需履行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且购买理财

产品额度的上限为一亿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

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后即可实施。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

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算的投资额度达到以下标准,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1、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三、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一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一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