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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27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7-051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孔祥洲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
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
选人共 9 人: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王勇先生、褚飞先生、张忠杰先生、王传
启先生、苏金其先生、宋平岗先生、林志先生,其中苏金其先生、宋平岗先生、
林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武常岐先生、徐泓女士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公司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适时召开 2017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7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孔祥洲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
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机系铁道电气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
研究院接触网设计项目负责人、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接触网科科长、中铁
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兼电力牵引研究所副所长、凯发有限执行董事。现
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南凯、北京瑞凯执行董事及天津东凯、天津优联、天津保富
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孔祥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959,12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5.39%,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孔祥洲先生与王伟先生互为一
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孔祥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祥洲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伟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
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铁道牵引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中铁电气化
勘测设计研究院变电科工程师、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电力牵引研究所开发
部部长、凯发有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东凯董事、总经理,天
津保富董事、凯发德国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14,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8.32%,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伟先生与孔祥洲先生互为一致
行动人,除此之外,王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王勇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
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铁道电气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铁电气化勘测
设计研究院行车供电科工程师、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电力牵引研究所生产
部部长、凯发有限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天津东凯监事,北京南凯总经理,全面
负责北京南凯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77%。除此之外,王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褚飞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
业于西南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自动控制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铁电气
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电算室工程师、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电力牵引研究所市
场部部长、凯发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铁路市
场营销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褚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68%。除此之外,褚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褚飞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张忠杰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
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铁道牵引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中铁电气
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电力牵引研究所项目经理、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电力牵
引研究所工程师、凯发有限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南凯监事,
主要负责公司生产管理事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83,32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06%。除此之外,张忠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忠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王传启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
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工学博士学
位。曾任烟台东方电子中心研究所工程师、烟台东方电子保护事业部高级工程师、
凯发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天津东凯董事,主要
负责公司研发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传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9,74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93%。除此之外,王传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传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宋平岗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毕业于华
东交通大学电力牵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工学博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88
年7月在华东交通大学任助教,1991年7月至1997年3月在华东大学任讲师,1997
年3月-1998年3月在英国拉夫堡大学任访问学者,1998年4月至2003年10月在华东
交通大学任副教授,2003年11月至2013年11月在华东交通大学电气学院任教授,
目前在华东交通大学国际学院教学研究,有两项发明专利,共发表学术论文146
篇。
       截至本公告日,宋平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宋平岗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平岗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苏金其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
毕业于中央财经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1981 年 12 月至 1986
年 7 月在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任干部,1986 年 12 月至 1992 年 11 月在北京市财
政局第五分局任科长,1992 年 11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任评估
部副经理,曾任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目前为北京沃衍资
本管理中心合伙人,负责投资、财务分析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苏金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苏金其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金其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林志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毕业于北
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1994 年至 2003 年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2003 年至 2017 年 2 月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今在北
京安新律师事务所为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林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林志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志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