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7-13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7-062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24日
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5,5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733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6599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20733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04146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02073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共定向发行 3,500,000 股。在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
案后,完成股份登记。根据股本变化派发红利总额 571.2 万元不变的原则,调整
为每 10 股分配 0.207332 元。
1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咨询联系人:蔡登明 陈波 王瑞瑾
咨询电话:022-60128018
传真电话:022-60128001-8049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