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需通过股东大会 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 事签字页 武常岐_______________ 方攸同_______________ 徐泓_________________ 2017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