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关联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追认意见2017-08-26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关联担保、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追认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
求,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关
联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是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完毕
孔祥洲 800.00 2015-12-14 主合同项下借款到期日后两年 否
2016-8-15 至 2017-8-15 期间主
孔祥洲、赵玲 6,000.00 2016-8-15 否
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2016-7-20 至 2019-7-20 期间主
孔祥洲、王伟 35,000.00 2016-7-20 否
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孔祥洲、王伟、王勇、
褚飞、张忠杰、王传启、 主合同以及相关协议文件完全
15,000.00 2016-12-31 否
赵勤、温国旺、蔡登明、 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之前
张刚、赵一环
孔祥洲、赵玲 100.00 2017-2-9 主合同项下借款到期日后两年 否
孔祥洲、赵玲 2,000.00 2017-6-13 主合同项下借款到期日后两年 否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及其配偶赵玲女士和公司共同实际控
制人王伟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勇、褚飞、张忠杰、王传启、赵
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能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表明其看好
公司发展,该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作为独立
董事,我们将督促公司及子公司及时偿还银行借款,不损害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及
配偶和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伟及各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是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完毕
天津保富 4,000.00 2017-4-5 2018 年 4 月 5 日 否
凯发德国及 RPS 35,000.00 2016-9-20 2019 年 9 月 20 日 否
天津保富 2,000.00 2017-6-19 2018 年 6 月 12 日 否
独立董事意见:凯发德国、RPS和天津保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
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该项
担保,能缓解天津保富日常经营中所需要的资金缺口,是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其
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宋平岗 苏金其 林志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