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3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公告编号:2018-01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赵勤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
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
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
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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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分红方案,兼顾了公司财务现状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
将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期发展有机结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
于促进经营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
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相关法律规章和公司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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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认定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公司内部控
制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保富电气有限公司、天
津阿尔法优联电气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资产池业务。资产池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及各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具体业务期限以各公司与浙商银行天津分
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点的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根
据该业务内容,公司未来将与上述子公司存在互保关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是为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
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与参与资产池业务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互保,有助于其获得必
要的资金支持,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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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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