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04-23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有关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章程条款 修正前 修正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550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638 万
第六条
元。 元。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铁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统 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统自动
自动化产品、综合监控系统、工 化产品、综合监控系统、工业自动
业自动化系统、机车车辆辅助控 化系统、机车车辆辅助控制系统、
制系统、监测及诊断系统、直流 监测及诊断系统、直流开关柜及配
开关柜及配件、软件产品的研发、 件、接触网系统及零部件、软件产
制造、销售、工程安装和服务; 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安装
第十三条 计算机及机电一体化系统集成; 和服务;计算机及机电一体化系统
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安 集成;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
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汽车 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汽
及配件销售(不含小轿车) (以 车及配件销售(不含小轿车)(以
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 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
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 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
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550 万股,公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638 万股,公
第十九条
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其他条款不变。
本章程修正案须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修正案》后
方可生效。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