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8-056
债券代码:123014 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04号《关于核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49,894,800.00 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349,894,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49,894,800.00元,扣承销保荐费用
6,000,000.00元及对应的增值税3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应为人民币
343,534,800.00元,该款项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汇入公司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京路支行开设的122902466610805账户内,扣除
其他发行费用2,514,989.48元(其中:律师费用750,000.00元、专项审计及验资费
用50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300,000.00元、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
费用964,989.48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1,019,810.52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
年8月2日出具了(2018)京会兴验字第0500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8月
29日出具的(2018)京会兴专字第05000032号《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413.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研发及实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 合计
施费用
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级
1 4,674.12 716.53 5,390.65
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扩建项目
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智能
2 53.52 578.87 632.39
控制设备与系统升级产业化项目
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关键装备技术
3 51.98 338.06 390.04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4,779.62 1,633.46 6,413.08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公司在《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建
设。本次募集到位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6,413.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资金置换行为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
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413.08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413.08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置换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
会计师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
公司以6,413.0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本次凯发电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凯发电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