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关联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追认意见2018-08-30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关联担保、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追认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
求,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关
联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2、关联担保情况:
①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元) 履行完毕
孔祥洲、赵玲 6,000.00 2017-10-18 2018-10-18 否
孔祥洲、赵玲 3,000.00 2017-11-1 2018-10-31 否
孔祥洲、王伟、王勇、褚飞、张忠
杰、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 15,000.00 2017-3-3 2019-3-3 否
明、张刚、赵一环
孔祥洲、王伟 35,000.00 2016-7-20 2019-7-20 是
孔祥洲、赵玲、赵一环夫妇 4,000.00 2017-10-15 2018-10-14 否
孔祥洲、赵玲 100.00 2017-2-9 2018-2-8 是
孔祥洲、赵玲 2,000.00 2017-6-13 2018-6-12 是
孔祥洲、王勇 1,000.00 2017-9-18 2018-9-17 否
孔祥洲 800.00 2017-5-31 2018-5-31 是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及其配偶赵玲女士和王伟以及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勇、褚飞、张忠杰、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
张刚、赵一环能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表明其看好公司发展,该担保事项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督促公司
及子公司及时偿还银行借款,不损害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及配偶和王伟及各位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
②公司作为担保方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期
(万元) 签署日) 履行完毕
凯发德国及 担保期限至主合同项
34,676.59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否
RPS 下债务清偿完毕
担保期限至主合同项
天津保富 4,000 2017 年 04 月 05 日 否
下债务清偿完毕
担保期限至主合同项
天津保富 2,000 2017 年 06 月 19 日 否
下债务清偿完毕
独立董事意见:天津保富、凯发德国及 RPS 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
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上述
担保系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子公司的协同
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担保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
积极作用,同时也促进子公司天津保富、凯发德国及 RPS 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宋平岗 苏金其 林志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