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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2-18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2
债券代码:123014           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王勇、褚飞、王传启、

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本公司股份 44,975,27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6.273%)的股
东广发信德、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计
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68,83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475%)。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收到
公司股东广发信德、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
环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情况

                                             占总股本的比例     持有的无限售流
  姓名         职务          持有股数
                                                   (%)              通股股数

广发信德       无            1,500,018           0.543%            1,500,018

           董事、高级管
  王勇                       10,381,000          3.756%            2,595,250
             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
  褚飞                       7,390,600           2.674%            1,847,650
             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
 王传启                      2,559,740           0.926%             642,935
             理人员
 赵勤           监事         4,721,700              1.708%             1,180,425


温国旺          监事         4,294,560              1.554%             1,073,640


蔡登明      高级管理人员     4,677,700              1.692%             1,169,425


 张刚       高级管理人员     5,505,400              1.992%             1,376,350


赵一环      高级管理人员     3,944,560              1.427%              986,1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广发信德:实现投资回报
    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个人资金需
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
    广发信德: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持有的无限售
   姓名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占股本总比例
                流通股股数
 广发信德       1,500,018          1,500,018                      0.543%
   王勇         2,595,250          2,595,250                      0.939%
   褚飞         1,847,650          1,847,650                      0.669%
  王传启         642,935           639,935                        0.232%
   赵勤          118,0425          1,180,425                      0.427%
  温国旺        1,073,640          1,073,640                      0.388%
  蔡登明        1,169,425          1,169,425                      0.423%
   张刚         1,376,350          1,376,350                      0.498%
  赵一环         986,140           986,140                        0.357%
   合计         12,371,833        12,368,833                      4.475%
注:在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 股东的承诺情况及其履行情况

1、股东所做出的承诺:

    ①股东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作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
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
承诺。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
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则
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公司:1、现金方式;2、
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②王勇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
上述承诺。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
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 3 个交易
日通知公司并公告,减持方式主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
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
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公司:1、现金
方式;2、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③广发信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广发信德承诺主动再延长股份锁定期 6 个月。
    本公司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所持公司股份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
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减持方式主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
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若本公司所
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
息进行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公司按以下顺序补偿给
公司:1、现金方式;2、本公司在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2、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 其他事项


    1、股东广发信德、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
赵一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
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