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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2-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电气”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凯发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04 号《关于核准天津凯发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凯发电气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349,894,8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5 年。凯发电气公开发行可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应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49,894,8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49,894,800.00 元,扣承销保荐费用 6,000,000.00 元及对应的增值税 360,000.00
元,实际到位资金应为人民币 343,534,800.00 元,该款项已由广发证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京路支行开设的
122902466610805 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2,514,989.48 元后,凯发电气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1,019,810.52 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出具(2018)京会兴验字第 05000001 号验资报告,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凯发电气《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凯发电气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入      调整后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级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扩
 1                                                          20,527.98       20,527.98
       建项目
       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升级
 2                                                           6,305.70        5,805.70
       产业化项目
 3     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关键装备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8,155.80        7,768.30
                            合计                            34,989.48       34,101.98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413.33 万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23,792.14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
 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正常;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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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本次凯发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凯发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立国                   刘世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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