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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23014               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发电气”)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0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面
值总额为 34,989.48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89.48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34,101.9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8 月 2 日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2018)京会兴验字第 05000007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89.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募
投项目: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入募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额         金额
        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级和关键零部件生
 1                                                       20,527.98        20,527.98
        产扩建项目
      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
 2                                                  6,305.70         5,805.70
      升级产业化项目
      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关键装备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
 3                                                  8,155.80         7,768.30
      目
                       合计                        34,989.48        34,101.98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413.33 万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23,792.14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
二、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按现
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省财务费用约 217.5 万元。
     同时,公司做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
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正常;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
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慎核查后认为:
    本次凯发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凯发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