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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10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23014           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2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305,048,1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2459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750万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14;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7
日)期间共计转股 22,725 股,公司总股本由 305,048,133 股增至 305,070,858 股。
根据“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若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股利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基于此,调整后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5,070,8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4588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129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1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917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58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详见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咨询联系人: 王瑞瑾   张磊
       咨询电话:022-60128018
       传真电话:022-60128001-8049
       七、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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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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