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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23014            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本公司股份 43,405,2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23%)的股东王勇、褚飞、
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以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51,31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56%)。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收
到公司股东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情况

                                                        占总股本的比例   持有的无限售流通
    姓名                职务             持有股数
                                                            (%)              股股数
    王勇                董事            10,381,000.00       3.40%          2,595,250.00
    褚飞          高级管理人员          7,390,600.00        2.42%          1,847,650.00
   王传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559,740.00        0.84%           639,935.00
   蔡登明         高级管理人员          4,677,700.00        1.53%          1,169,425.00
    张刚          高级管理人员          5,505,400.00        1.80%          1,376,350.00
   赵一环         高级管理人员          3,944,560.00        1.29%           986,140.00
    赵勤                监事            4,721,700.00        1.55%          1,180,425.00
   温国旺               监事            4,224,560.00        1.38%          1,056,14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占总股本的比例
    姓名            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股数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
                                                                                            (%)
    王勇                   2,595,250.00                       2,595,250.00                  0.8506%
    褚飞                   1,847,650.00                       1,847,650.00                  0.6056%
   王传启                   639,935.00                         639,935.00                   0.2098%
   蔡登明                  1,169,425.00                       1,169,425.00                  0.3833%
    张刚                   1,376,350.00                       1,376,350.00                  0.4511%
   赵一环                   986,140.00                         986,140.00                   0.3232%
    赵勤                   1,180,425.00                       1,180,425.00                  0.3869%
   温国旺                  1,056,140.00                       1,056,140.00                  0.3462%
   注:在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 股东的承诺情况及其履行情况
1、股东所做出的承诺:
    ①股东王勇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
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
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本
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
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减持方
式主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
式转让公司股票。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公
司:1、现金方式;2、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②股东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股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
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
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
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
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
下顺序补偿给公司:1、现金方式;2、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2、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 其他事项
    1、股东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
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