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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发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廉亚男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世杰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解读;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之“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行为规范”部分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
                                      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
                                      履行的重大风险。
                                      (2)2020 年 8 月 31 日,因“公司 2019
                                      年度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
                                      计达到信披标准,未及时履行临时信
                                      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
                                            才在《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
                                            了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137 号)。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
                                            重视,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的专
                                            项会议,再次梳理信息传导流程,强
                                            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避免类似事项
                                            的再次发生。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无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无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无                  无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是                     无
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
向等承诺
2、回购股份、依法承担赔偿或者
                                      是                   无
补偿责任的承诺
3、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无
的承诺
4、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王
勇)《关于北京瑞凯软件科技开发
                                      是                   无
有限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
承诺函》
5、实际控制人《关于员工社会保
                                      是                   无
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承诺函》
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无
员违反承诺的相关措施
7、发行人、董事、监事关于股权
                                      是                   无
激励计划的承诺
8、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所做出          是                   无
的承诺
9、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        是                   无
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做出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 (1)2020 年度,该项目不存在保荐代表人变更情形。
人 变 更 及 其 (2)2021 年 1 月 4 日,因原保荐代表人陈立国先生工作变动,广
理由           发证券指派廉亚男女士接替陈立国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        2020 年 7 月 20 日,广发证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
中 国 证 监 会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限制业务活动、责令限制高级管
和 本 所 对 保 理人员权利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荐 机 构 或 者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97 号),因广发证券在康美药业股
其 保 荐 的 公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2015 年公司债券项目、
司 采 取 监 管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8 年公司债券项目、康美实业投
措 施 的 事 项 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尽职
及整改情况    调查环节基本程序缺失,缺乏应有的执业审慎,内部质量控制流
              于形式,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与受托管理义务,决定采取责令
              改正、在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期间暂停广发证
              券保荐机构资格、在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期间
              暂不受理广发证券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及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
              员权利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广发证券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严格落实整改要
              求,并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建立健全和
              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投
              资银行业务质量;全面强化责任、能力和职业操守建设,全面提
              升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严格遵循稳健经营理念,进一步强
              化“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文化建设,严守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的底线要求。

3、其他需要
报告的重大                                 无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廉亚男                刘世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