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的。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宋平岗 周水华 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