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23014 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孔祥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
于 2022 年 9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8),公司大股东孔祥洲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及 2022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6
日期间以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方式、协议转让等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孔祥洲先生累计减持股份已
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8%(减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31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孔祥洲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孔祥洲先生累计减持股份已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孔祥洲
住所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21 日、1 月 24 日、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
股票简称 凯发电气 股票代码 300407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80.00 0.26
A股 118.00 0.39
A股 67.00 0.22
A股 67.00 0.22
合计 332.00 1.0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59.6220 18.22 5,227.6220 17.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97.6555 4.25 965.6555 3.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61.9665 13.97 4,261.9665 13.9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2022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
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是□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