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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务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召开和决议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3 名监事出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3 名监事出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 年第
一季度报告》。
   3、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3 名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3 名监事
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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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
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
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报告及
有关文件,并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进行了仔细检查。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1、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级和关键零部
件生产扩建项目”及“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升级产业
化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公司将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
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
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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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现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牵引供
电关键装备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平台项目”)基础之上,以
自有资金 1,510 万元和“研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 1,500 万元合计 3,010 万元出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凯电气有限公司”,并将天津华凯增加为“研发平台项
目”之子项目“大功率电力电子测试实验中心”的实施主体之一,承接公司在该
研发项目的后续研发及相关产品产业化工作。
   同时,考虑到本次增加天津华凯作为实施主体后,相关建设及研发投入相比
此前有所增加,同时,为加快推动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大功率电力电子核心技术的
突破及样机产品的试制,为后续生产线建设及产业化落地奠定基础,公司拟进一
步提升与科研院校产学研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因此,相关合作洽谈及联合实施的
周期将比原计划有所延长。为合理降低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决定将本
项目的实施周期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根据行业发
展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作出的审慎判断,未改变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
有变更投向和用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
资主体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规定。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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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控制度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
切实保障股东的权利得到落实;对重大风险事项及时跟踪检查,督促公司风险防
范系统的完善;建立监事会监督的长效机制,使监事会的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特此报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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