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18-58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
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以及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
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同时相应调整比
较期间报表项目,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行项目;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行项
目;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行项目;
(4)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行项目;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行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行项
目。
2、利润表
(1)从原“管理费用”行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行项目;
(2)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行项目。
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
润等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