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2-07
独立董事意见书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公司“5G 通信用高品质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及“半导
体芯片封装用陶瓷劈刀产业化项目”已建成达产,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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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古 群 黄伟坤 许业俊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