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4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潮州三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所
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履职能力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我们同意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古 群 黄伟坤 许业俊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