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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试试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19-03-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3232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保荐代表人         张玉仁、刘立乾

联系电话           0512-6293816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416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科技城唯亭镇科峰路 18 号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科技城唯亭镇科峰路 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钟琼华

联系人                骆星烁

联系电话              0512-6665803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5 年 1 月 15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5 年 1 月 22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 3 月 29 日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 2 月 24 日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 3 月 15 日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 3 月 29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事项                                      说明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持
                                 续关注,督导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并采取事前和事后审阅的方式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核查了上市公司在持续督导阶段发布的公告。保荐代表
                                 人认为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
                                 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现场检查情况如下:2015 年度 1 次;2
                                 016 年度 1 次;2017 年度 1 次;2018 年度 1 次。保荐代
                                 表人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了上市公司的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产经营、上市公司治理、内部决
                                 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三会运作、独立性、信息
2、现场检查情况
                                 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并将核查中发现的
                                 有关问题与上市公司进行沟通、提出整改建议,并按时
                                 出具核查报告并报备深交所。
                                 持续督导期内,每年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中层干部等人员进行至少 1 次现场培训。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章制度情况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 集资金净额共计 14,286.9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
况                              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余
                                额为 0。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持续督导期内,本保荐机构根据勤勉尽责的要求分别于
                                2015 年列席董事会 2 次、监事会 1 次、股东大会 1 次;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6 年列席董事会 2 次、监事会 1 次、股东大会 2 次;
                                2017 年列席董事会 2 次、监事会 1 次、股东大会 2 次;
                                2018 年列席董事会 1 次、监事会 1 次、股东大会 1 次。
                                持续督导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5 年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试试验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2016 年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
                                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
                                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7 年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
6、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8 年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
                                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非
                                公开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7、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无

8、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况                                  无

9、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情况(包
括回答问询、安排约见、报送文件                             无
等)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事项                                          说明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能够如实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
                                           作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了本保荐
保荐工作情况                          机构的保荐工作,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专业意见。

3、其他                                                          无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
                                                                              无
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重大事项                                                               无


     七、其他申报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及原因分析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玉仁                 刘立乾




    法定代表人:
                      范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