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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试试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20-07-21  

						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20-045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试试验”、“发行人”或“公司”)
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苏试
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
《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可转债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
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7月21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


                                      1
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
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
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
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7 月 23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
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1,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31,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
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3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
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
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8、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
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
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
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提示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11 号文核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投资者
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
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 31,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10 万
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苏试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60”。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3
    4、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20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5、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7 月
21 日(T 日)。
    6、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苏试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次发行的苏试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苏试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1
日(T 日)9:15-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缴款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1 日(T 日)。配售代码为“380416”,配售简称为“苏试配债”。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苏试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0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5243 元可转债的比
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
购单位。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
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
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原股东持有的“苏试试验”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4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
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0 年 7 月 21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
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
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2、申购代码为“370416”,申购简称为“苏试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
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
部分为无效申购。
    3、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
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
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
为申购。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
终为准。
    5、网上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中签
后应根据 2020 年 7 月 23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6、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张,可
以不为 10 张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5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向网上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1,000 万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31,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
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
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9,300 万元。当包销比
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
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科技城唯亭镇科峰路 18 号
          电话:0512-66658033
          联系人:陈英


                                   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电话:0512-62936311、629363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1 日




                                 7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