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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试试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权小锋)2021-03-17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权小锋)



    本人从 2017 年 9 月 28 日起作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任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 9 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

人均按时亲自参加会议,其中 7 次参加现场会议、2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没有缺

席或者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

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

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一位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
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关于进一
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和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
协议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关于参与投资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
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召集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

提名委员会会议。各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公司定期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子公司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

董事会汇报工作。

    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召集和

主持会议,在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

项提出一些建议,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经营情况现场检查的情况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利用常住苏州本地的优势,经常实地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与交流,随时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交由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

经本人认真查阅、及时调查和循名核实后提交,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充分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谨慎、忠

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性进行了监督。

    (三)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

况和治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有关事项做出了客

观、公正的判断,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等,并及时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以及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建议。

    六、培训学习

    本人在任职期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提升

自身专业水平,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1 年,本人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权小锋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