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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试试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1-03-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苏试
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试试验”、“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
2018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
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保荐代表人          张玉仁、汤鲁阳
联系电话            0512-6293816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416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科技城唯亭镇科峰路 18 号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科技城唯亭镇科峰路 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钟琼华
联系人              骆星烁
联系电话            0512-6665803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8 年 6 月 28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                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
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发行保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
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苏试试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
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苏试试验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和
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苏试试验合法合规经
营。
       2、督导苏试试验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
集资金,持续关注苏试试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建设,协助公司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3、督导苏试试验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未事先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4、督导苏试试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
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
价机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苏试试验进行现场检查,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募集资金专项检查报告、现场检
查报告和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材料。
    6、持续关注苏试试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苏试试验于 2020 年 8 月 3 日收到东吴证券《关于变更苏州
                          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由于公司创业板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为张玉仁先生、汤鲁阳
                          先生,东吴证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汤鲁阳先生接替公司 2
                          018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刘立乾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
证监局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重大事项                                     无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保荐机构对苏试试验履行保荐工作职责期间,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
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
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
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
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
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协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

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
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
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发行
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苏试试验本持续督导期内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了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保荐
机构认为:苏试试验在持续督导期内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苏试试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苏试试验尚未使用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372.74 万元。东吴证券将进行募集资金专项督导直
至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苏试试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玉仁                      汤鲁阳




    法定代表人:
                        范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