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21-05-01
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3060 债券简称:苏试试验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特定股东苏州鸿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517,2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总股本的 2.11%)的
特定股东苏州鸿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华投资”),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不超过 3,9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扣
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总股本的 1.51%)。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鸿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特定股东鸿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17,200 股,占
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总股本的 2.11%。其中,
5,322,20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195,000 股
为其二级市场增持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鸿华投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相应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减持股份不超过 3,9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5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
三、本次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特定股东鸿华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锁定期满起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
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自锁定期满起 2 年后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自锁定期满起 1 年内减持股
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 50%,自锁定期满 2 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
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如公司及相关方在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阶段时,
本公司将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
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
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
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交给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华投资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鸿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鸿华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股东鸿华投资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