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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试试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3-04-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试试验”、“公司”)2020 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
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
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程蒙、孙荣泽

    项目联系人                            程蒙、孙荣泽

     联系电话                             0512-62938558


                                   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416

     注册资本                            369,959,727 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中新科技城唯亭镇科峰路 18 号

                          苏州市工业园区中新科技城唯亭镇科峰路 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试高新区鹿山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钟琼华

    董事会秘书                                陈英

     联系电话                            0512-6665803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11 号”文核准,苏试试验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1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31,0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
证上[2020]【708】号”文同意,公司 31,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苏试转债”,债券代码“123060”。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
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
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中
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发行
相关文件;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

                                    2
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苏试试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
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苏试试验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和
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苏试试验合法合规经
营;
    2、督导苏试试验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
集资金,持续关注苏试试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建设,协助公司制定、完善相关制;
    3、督导苏试试验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未事先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4、督导苏试试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
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
定价机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苏试试验进行现场检查,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募集资金专项检查报告、现场检
查报告和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材料;
    6、持续关注苏试试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苏试试验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收到保荐机构东吴

                                   证券《关于变更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事由          2020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由于原保荐代表人

                                   张玉仁先生工作调整,东吴证券决定委派保荐代

                                    3
                  事项                                    说明

                                      表人程蒙先生接替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张玉仁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

                                      责。苏试试验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关于变更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原保荐代表人

                                      汤鲁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保荐

                                      代表人,东吴证券委派孙荣泽先生接任其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

                                      苏试试验股票自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苏试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4.54 元/股) 的 130%

                                      (含 130%),已触发“苏试转债”有条件赎回

                                      条款。

2、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苏试转债” 的议

                                      案》 ,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苏试转债” 已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停止转

                                      股,并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摘牌。

3、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和

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4、其他重大事项                       无




                                       4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

息披露;发生重要事项时,公司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沟通,能够应保荐机构

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

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

价

     在保荐机构尽职推荐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保荐机构

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

关专业意见。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

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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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

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   蒙                       孙荣泽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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