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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仑万维: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9-01-30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01 月 11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事项做出的调整,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有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签
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赵保卿________________




   陈    浩________________




   薛    镭________________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