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9-02-12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9-028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战
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 Kunlun Tech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万维”)拟以
自有资金 1,500 万美元领投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的 B-1 轮优
先股。本次投资后,香港万维持有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稀释
股份后 10%股权,在董事会中占有一个席位。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顺为资本)、Quark Venture Limited(源码资本)、Capria Seed Series
跟投。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
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Finnov Private Limited
2、注册地址:新加坡
3、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1 日
4、注册号:201607350G
5、公司介绍: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是一家互联网金融科
技公司,主要是面向印度年轻工作人群提供快速借贷服务,主要产品是 Krazybee,
目前在印度的在线贷款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被业界称为印度的“趣店”。其子公
司有 Finnovation Tech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在印度注册成立,注册
号:U74900KA2016PTC086953),Krazybee Services Private Limited(在印度
注册成立,注册号:U65100KA2016PTC086990)。
6、主要股东: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号 (%)
1 Madhusudhan Ekambaram 14.64
2 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 14.21
3 LexinFintech Holdings Ltd. 13.57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无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Finnov Private Limited
2、注册地址:新加坡
3、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1 日
4、注册号:201607350G
5、公司介绍: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是一家互联网金融科
技公司,主要是面向印度年轻工作人群提供快速借贷服务,主要产品是 Krazybee,
目前在印度的在线贷款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被业界称为印度的“趣店”。其子公
司有 Finnovation Tech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在印度注册成立,注册
号:U74900KA2016PTC086953),Krazybee Services Private Limited(在印度
注册成立,注册号:U65100KA2016PTC086990)。
6、主要股东: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号 (%)
1 Madhusudhan Ekambaram 14.64
2 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 14.21
3 LexinFintech Holdings Ltd. 13.57
7、最近一年(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印度每年四月初至次年三月
底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及一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货币单位:美元)
资产负债表相关指标 2018.3.31(未经审计) 2018.10.31(未经审计)
总资产 10,548,986 12,345,879
净资产 8,281,186 10,594,193
负债总额 2,267,800 1,751,686
2017 年 4-2018 年 3 月
利润表相关指标 2018 年 4-10 月(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71,598 5,928,009
净利润 -1,267,340 -75,475
四、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1,500 万美元。
2、支付方式与时间
投 资 款 项 应 在 交 割 完 成 后 的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电 汇 方 式 支 付 给 Finnov
Private Limited ( Krazybee ) 指 定 账 户 , 前 提 是 Finnov Private Limited
(Krazybee)应在交割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向香港万维发出交付电汇指令。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交割条件:
(1)投资者履行认购的义务取决于以下各项条件在交割之前或同时完成:
(A)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及其创始人作出的陈述和保证
截至交割日均真实,准确和完整。
(B)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及其创始人应在交割日或之前
履行并遵守本协议中所要求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协议,义务和条件。
(C)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在实质和形式上均应令投资者满意,并且投
资者应已收到所有对应原件、经投资者合理要求的核证副本或者其他副本。
(D)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所有批准,
同意和豁免。
(E) 在交割时,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应向投资者交付由公
司总裁或首席财务官签署的证明,其日期为交割日,证明交割条件已完成,并声
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公司的业务、事务、前景、运营、财产、资产或情况
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F)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创始人和投资者应就公司将在
交割日采用的重新修订的章程达成一致。
(G)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和创始人应签署并交付本协议、
股东协议以及令投资者满意的本次交易所需的任何其他协议。
(H)投资者应从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收到一份管理权函,
其格式为本协议约定的附件格式。
(I)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由香港万维委派,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已采取一切行动任命
上述投资者代表为本公司董事,自交割日起生效。
(J)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应与投资者董事以本协议约定的
附件格式签订赔偿协议。
(K)投资者应完成对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及其子公司和
关联公司的法律、财务和业务尽职调查,并取得满意的结果。
(L)投资者取得内部批准,以进行本次交易。
(M)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N)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和创始人应已获得(i)签署交易
文件;(ii)完成本次交易;(iii)指定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交易文件所需或适当
的所有授权、批准、许可、同意和放弃,且公司应向投资者提供令人满意的上述
授权、批准、许可、同意和放弃的证据。
(O)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应在披露函中充分披露所有使
用或拟使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域名,APP 等),应确保所
有知识产权已经或将要在业务中使用的,应被视为公司的知识产权。如果上述知
识产权在交割时未以本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的名义注册或拥有,则该知识产权应
以投资者满意的形式转让给本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Finnov Private Limited
(Krazybee)应在交割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提供此类转让的书面证明。
(P)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的关键员工应签署令投资者满
意的劳动合同、保密、不竞争与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Q)以及其他常规交割条件。
5、交割:根据协议规定,在交割条件满足后十个工作日内或公司和投资者
同意的时间,通过远程交换文件和签字页完成交割。如果由于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和创始人未能在本协议签署后 45 天内完成本协议中约定的
交割条件而未能完成交割,则投资者中的任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交易文件。
6、适用法律:本协议受新加坡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完全按照新加坡共和国
法律解释。
7、争议的解决:
(1)双方谈判。双方同意本着诚意进行谈判,以解决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
任何争议。如果协商未能在 30 天内解决争议,并使各方合理满意,则应适用以
下第(2)款。
(2)仲裁。与本协议有关任何争议或由本协议引起的,包括其存在,效力或终
止的任何争议,均应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最终解决。仲裁员应在
争议提交仲裁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裁决。仲裁员的裁决是最终的,对
双方均有约束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可上诉。仲裁裁决应当分派仲裁费用,
仲裁员有权决定在支付仲裁裁决之日起的仲裁费用和合理费用(包括其律师的合
理费用)以及相应利息。
五、本次投资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投资完成后不涉及资金规划、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事项,也不存在同
业竞争情况。
六、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 1,500 万美元投资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
的 B-1 轮优先股,是落实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公司在互联网金额领
域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同时经过两年多的考察,认为印度的在线贷款领域已经
进入高速成长阶段,而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在印度在线贷款
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被业界称为印度的“趣店”,值得投资。充分利用大数据和
人工智能技术获得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立足互联网 2.0 核心业务,投资互联网
3.0(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的交割受多条件的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在本
次投资过程中虽然遵循了谨慎原则,履行了勤勉、尽职的职责,但未来经营仍然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 1,500 万美元投资 Finnov Private Limited(Krazybee)
的 B-1 轮优先股,符合公司立足互联网 2.0 核心业务,投资互联网 3.0(物联网
和人工智能)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认购协议》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