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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仑万维: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7-12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1-075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3 日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的说明》。
    3、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核查意见。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2020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49 元/股。
    (一)调整事由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733181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为 人 民 币
200,124,626.44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V=13.49-1.733181/10=13.317 元/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
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限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
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
意见》
   (四)《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