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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世科: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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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18-158

证券代码:123010           证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固定资产,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以公司自有的部分设备等
资产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申请办理售后
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租赁期不超过36个
月(含),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海通恒信正式签署的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
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该业务的相关手
续、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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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任澎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65.1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占比34.8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公司自有的部分设备

    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
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

    资产净值:湖南里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湘里评(2018)第121号),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4日,
公司拟融资租赁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039.43万元。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租赁物:固废生产天然气系统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海通恒信,并回租使
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海通恒信分期支付租金。

    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付款

    租赁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间,标的资产所有权归海通恒信所有,公司对该
部分资产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公司以合同约定的价格购回所有权。

    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海通恒信正式签署的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文件
中的约定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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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盘活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7,000万元(含),租赁期不超过36个月(含),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固定资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
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融
资租赁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湖南里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湘
里评(2018)第121号)。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