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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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由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萍、陶锋、周敬红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