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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水源: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2018-11-05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18-091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合同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

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及宏观经济以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可能。

    3、合同履行期限:2018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二、合同签署概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河南同
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关于伊川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
市场运作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确认同生环境成为上述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生环境(以下简称“乙方”),于2018年10月31日与伊
川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运作项
目合同》,合同服务总金额人民币52,973,437.87 元/年,服务期限10年。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甲方)

     名称:伊川县城市管理局
     与伊川县城市管理局的关系: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是伊川县职能部门,具备
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
对方发生过类似业务。

    (乙方)

     公司名称: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61652716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桃园路北侧24幢101号
     法定代表人:钟盛
     注册资本:叁亿圆整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1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
染 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环 保工程专项承包(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业废水治理乙级(凭有效资质证
经营); 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水处理产品、阀门、
水泵、建 筑材料。(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
除外)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运作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政采【2018】020号

      3、招标采购文件编号:伊公采购代【2018】006号

      4、甲方合同编号: FW-20181031-001
        5、甲方: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

        6、乙方: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伊川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二)   合同服务内容

       (1)城区服务内容

    1.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道路清扫保洁;

    2.沿街商户及居民区、生活小区等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3.城区垃圾中转站、房的运营管理及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发电

厂;

    4.城区果皮箱清淘和保洁、道路护栏等公共设施的保洁及小广告的清理;

    5.城区道路绿化带内垃圾漂浮物的清理、人行道树坑内垃圾的清理等;

    6.原伊川县城市管理局管辖区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树坑、

未修道路预留路口、沿线绿化带的清扫保洁以及道路路段内果皮箱的人工清淘、

清洗、保洁。

    (2)乡镇服务内容

    1. 13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所属各行政村村级道路、路肩及路肩外2米内的

清扫保洁、垃圾杂草清除;

    2.所有行政村(社区)内街道及两侧建筑物之间的清扫保洁、杂草清理、垃

圾收集、垃圾清运转运等工作;

    3.行政村(社区)内沿街农户、商户、居民区、生活小区、厂矿企业等生活

垃圾收集运输;

    4.全县乡(镇)、街道办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和垃圾收集运输。

       (三) 合同总金额
    合同服务总金额:¥52,973,437.87 元/年。

    大写:伍仟贰佰玖拾柒万叁仟肆佰叁拾柒元捌角柒分/年

    服务期限:10年

    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

等相关费用。

    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

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

    (四) 项目接管工作

    项目接管工作分为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全县乡镇环卫,涉及360个行政

村,接管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经甲方验收达到招标文件要

求后,实施第二阶段的交接工作。第二个阶段为县城城区环卫交接,交接时间于

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交接完成。

    (五) 智慧环卫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智慧环卫工作的筹备建设,合同生效后3个月

内,完成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营。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合同涉及的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额为年服务费除以12),每月服务

费实际拨付金额根据招标人制定的考核办法计算,次月10日之前,由乙方提供正

规发票,然后由甲方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七)     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    2018年 11 月 1 日 至   2028年 10 月 31日。

    服务地点:    伊川县城及各乡镇 。
    (八) 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生效后,甲

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九)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

方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服务费用    1 %的违

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

(年服务费)的 0.1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

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

付欠款总额的 1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3 %。

    5、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

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又一进展,有利于公司在环境综合治理
领域内积累更多经验,延伸产业布局,有效的发挥业务协同作用,不断提升公司
整体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此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