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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水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7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河南清水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
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也符合公司
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增
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
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漯河同生淞江
水务有限公司、洛阳同生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漯河同生
淞江水务有限公司、洛阳同生水务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
议案》中的相关内容。

    六、《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子公司安
徽元通管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子公司安徽元通管业
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安徽元通管业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
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子公司安徽
元通管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
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
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
司资产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计提信用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
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相
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次会议确认的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符合市场基本行情及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补选董事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郑娟女士、成举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职责。我们同意《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尹振涛                     杜文聪               陈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