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生环境增加对其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9-17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生环境增加对其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
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拟增加为其全资子公司漯河同生淞江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同生”)、洛阳同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
阳同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增加后为漯河同生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担保、为洛阳同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8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同生环境为其全资子公司漯河同生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为其全资子公司洛阳同生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现为满足漯河同生、洛阳同生的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确保其生产经营工作
的正常进行,同生环境拟增加对漯河同生、洛阳同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
保额度,增加后为漯河同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 万
元的担保、为洛阳同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800.00 万元的
担保。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增加对其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 担保额度占
本次新
被担 方持 最近一期 目前 上市公司最 是否关
担保方 增担保
保方 股比 资产负债 担保 近一期净资 联担保
额度
例 率 余额 产比例
同生环 漯河
100% 7.51% 500 2500 1.54% 否
境 同生
同生环 洛阳
100% 45.24% 800 2000 1.23% 否
境 同生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漯河同生
1、公司名称:漯河同生淞江水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
3、成立时间:2013 年 2 月 27 日
4、注册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孟平铁路与 107 国道交叉口
5、法定代表人:李立齐
6、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利用技术服务;水处理设备、水处理
产品、阀门、水泵、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与公司的关系:漯河同生系同生环境的全资子公司,同生环境系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漯河同生资产总额 7,397.32 万元,负债总额 287.55
万元,净资产 7,109.77 万元,资产负债率 3.89%;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38.36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742.0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1.60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漯河同生资产总额 8,081.00 万元,负债总额 606.78
万元,净资产 7,474.22 万元,资产负债率 7.51%;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71.63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63.93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5.70 万元。(未经审计)
9、经公司查询,漯河同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洛阳同生
1、公司名称:洛阳同生水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3、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
4、注册地点: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大庄村洛栾快速路东侧
5、法定代表人:李海勇
6、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回用技术服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
安装,水泵、阀门及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水运营服务;市政公用工
程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
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洛阳同生系同生环境的全资子公司,同生环境系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洛阳同生资产总额 11,652.03 万元,负债总额
6,115.62 万元,净资产 5,536.40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49%;2019 年实现营业
收入 1,608.59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091.94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058.22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洛阳同生资产总额 11,199.87 万元,负债总额
5,067.08 万元,净资产 6,132.79 万元,资产负债率 45.24%;2020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861.04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528.51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528.51 万元。(未经审计)
9、经公司查询,洛阳同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
①同生环境对漯河同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 万
元的担保,每笔担保的具体金额及担保期间依据漯河同生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确
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年度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②同生环境对洛阳同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800.00 万
元的担保,每笔担保的具体金额及担保期间依据洛阳同生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确
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年度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3、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对漯河同生、洛阳同生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同生环境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
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漯河同生、洛阳同生未向同生环境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8,3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1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
外担保的余额为 37,291.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1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
为:同生环境为其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系公司子公司架构内的担保,担保额度的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
司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漯河同生、洛阳同生经
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均为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但公司对其均具有控制权,对其运行和管理能全面掌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同
生环境为其全资子公司漯河同生、洛阳同生增加融资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漯河
同生、洛阳同生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增加对其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的议
案》中的相关内容。
同生环境为其子公司增加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增加对其
全资子公司漯河同生淞江水务有限公司和洛阳同生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增加后为漯河同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
过 3000 万元的担保,为洛阳同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800
万元的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清水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同生环境增加对其全
资子公司漯河同生和洛阳同生担保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担保行为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清水源全资子公司同生环境的本次担保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