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09-13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2 日召
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 4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讨论与分析,
现就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 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
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实施 2021 年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
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
管 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实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员
工持股计划。
鉴于 5 位监事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公司全体监事已对此议案回
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