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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水源:关于清水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1-11-03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水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1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11.84
元/股)的 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清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
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清水转债”投资风险。

    一、“清水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49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9,000 万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390 号文件同意,
公司 4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07 月 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清水转债”,债券代码“123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河南清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清水转债自 2019 年 12 月 25 日起可转
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6 月 18 日,初始转股价
格为人民币:11.95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清水转债”
的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由 11.95 元/股调整为 11.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于 2020 年 06 月 15 日生效,详见公司 2020 年 06 月 05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期间触发“清水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清水转债”的议案》,公
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清水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清水转债”。以
2021 年 10 月 19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公司再次触发“清水转债”的赎
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清水转债”的提前赎回
权利。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清水转债”的公
告》。

    二、“清水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如下:

    在清水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1 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11.84 元/股)的 130%。若在未来触发“清水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
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清水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
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清水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