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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辉能源: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8-12-19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18-103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40号”文核准,于2017年3月非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
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国金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与海通证券其签订了《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海通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工作及本次可转债
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上市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止。海通证券已委派吴俊先生、陈邦
羽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债券上市后的
持续督导工作。吴俊先生、陈邦羽先生简历见附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
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
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自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关于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之日起,国金证券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9日
与国金证券签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协
议》,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继承。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

附件:
                       保荐机构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


保荐机构简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
的证券公司中唯一未被更名、注资的大型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前身是上海海通证券公司,
于1994年改制并发展成全国性的证券公司。2001年底,海通证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
司。2002年,海通证券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87.34亿元,成为当时国内证券
行业中资本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2005年,海通证券成功托管甘肃证券和兴安证
券,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同年海通证券成为创新试点券商。海通证券A股于2007年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完成定向增发,H股于2012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5年完成H股定向增发,海通证券注册资本金增至115.02亿元。

保荐代表人简历:
    吴俊先生,保荐代表人,201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负责或参与金力永磁(300748)、
鹏辉能源(300438)、立昂技术(300603)、上海雅仕(603329)、嘉泽新能(601619)
等IPO项目,参与嘉欣丝绸(002404)、风范股份(601700)、武进不锈(603878)IPO
上市财务申报工作。
    陈邦羽先生,保荐代表人,201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参与并完成了鹏辉能源
(300438)IPO项目、三花智控(002050)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负责并完成了嘉泽新能
(601619)IPO项目、中广核技(000881)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