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
有效地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除列席董事会会议外,在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务等方面,也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18
年度本届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
议。
一、本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召开时间 届次 主要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 2018 年 1 月 30 日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2 2018 年 2 月 9 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
8 2018 年 4 月 23 日
第五次会议 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0
告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4 2018 年 8 月 24 日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15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16 第七次会议
项报告的议案》
1
17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9 日
18 第八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9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22 (二)发行规模
23 (三)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24 (四)债券存续期限
25 (五)债券利率及定价方式
26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七)转股期限
28 (八)转股数量确定方式
29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30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31 (十一)赎回条款
32 (十二)回售条款
33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34 第三届监事会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018 年 11 月 16 日
35 第九次会议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6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37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38 (十八)担保事项
39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及存放账户
40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41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2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43
告的议案》
44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45
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46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47 《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8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49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50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26 日
51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愿的议案》
二、监事会 2018 年度有关重要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高层领导班子认真的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办事,运作规
范;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
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经营问题。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管人员在执行职
2
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于职守,没有发现违反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核算比较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报表的编
制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会计准则和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要求。 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督处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处置资产交易合理,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等公允价格执行,交易公
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
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加强财务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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