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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辉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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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9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
通知》(财会[2017]22号)。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
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
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前述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
照前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新收入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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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在首次执行日即2020年1月1日,公司将预收账款中基于合同已向客户收

取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金额为人民币

17,810,173.16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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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